2019-7-19

利未记第15章

纵观15章,本章有一个重点似乎较利未记其它所有章节更为清楚,那就是:疾病与不洁净,疾病痊愈与重获洁净。第15章要对付的另一种疾病是:漏症。患者包括男女。正因为漏症被律法定义为不洁净,所以,痊愈后的患者必须由祭司为他/她献赎罪祭,并因此重获洁净的位份(13-15)。

第三节界定这疾病为:“他患漏症、无论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洁净。”在这里,希伯来文heɧtim (止住的)指的是使用药物后的“止住“。所以,所谓漏症,是身体感染疾病而导致的不健康现象,当与正常的身体排泄区分开来。漏症本身是患者个人的疾病,也许不如大麻疯般有强烈的传染性。但律法对漏症的处理,似乎如传染病一般,处处被界定为不洁净,如床铺、衣服、鞍子、器皿等等。我们看见一幅悲惨的图画:病人处处被漏症捆绑、隔绝。

16到8节所述,似乎与人类性行为有关。16节,和合本译作“梦遗“,拉比传统的解释是”非自愿的射精“,如此行为,导致17节的不洁净到晚上,指这些衣物、皮子不能被使用,直到晚上。至于18节,也许圣经学生会觉得纳闷:不是说”要生养众多“么(创1:28, 9:1等)?又何来”若男女交合,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

原来在七十士译本(LXX)中,16-18节是互为关联的经文,有连接词kai把它们结合在一起。果如此,我们可以将18节理解为16、17节的伸延。18节叙述的性行为中,出现了16节所述“非自愿的射精“行为。不难理解,如此行为被定义为”不洁“。性行为本是神的祝福,目的是”生养众多“(根据加尔文,也是夫妻相爱)。但非自愿的射精行为,亵渎了神创造的原意,为神所不悦。创世记38:9-10章中便记载了一个相同历史案例,结果是” 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19节也值得深究:“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或译”她应处在经期中七天“。根据拉比的解释,经期本身并不是不洁。这里所指的是,在这状态下,有七天之久是不合宜参加各种祭仪。

主耶稣的救赎解除所有这些困锁。“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甚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多1:15)信主真好。你说是不是?          —- David Yip

2019-7-18

利未记第14章

本章经文是上一章(13)颁布律法的继续,内容可分为两部分,1)对13:8-46所界定为不洁净的洁净礼;2)大麻疯灾病人所处房屋的处理。54-57节是13、14章的小结。

1-32节:个人洁净礼

对大麻疯病人的洁净礼是祭司诸般礼仪中叙述得最为详细的礼仪。祭司首先审察、证实麻疯病经已痊愈。为洁净礼所准备的献祭之物,与民数记19章列举的相同。民数记中的祭物是用于以色列民中触摸尸体的洁净礼。

洁净礼后,求洁净的人还需剃发、净衣、洗澡,然后可以进入营区。个人洁净礼看来与第八章中祭司的按立礼相似,血与油均在两个礼仪中使用,而且,人的四肢都有礼仪上的特别安排。

洁净礼的最后仪式时献上赎罪祭、燔祭和素祭,祭物的丰俭,可以按照求洁净人们的具体经济情况安排。

今天,麻疯病不是常见病。但显然,大麻疯是传染性非常强的疾病,因此,律法严格规定了对麻疯病人的隔离措施。据悉,麻疯病由麻疯杆菌传染致病,麻风杆菌侵蚀人的末端神经。除了肉身所受的苦楚,麻疯病患者还需经历精神的折磨。律法上说:“身上有长大痲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利13:45)主耶稣将大麻疯与瞎眼、瘸腿、耳聋归类(路7:22)。染上大麻疯是非常不幸的事情。

大麻疯痊愈后,病人可以藉赎罪祭得洁净(参上文)。赎罪祭是为罪献上(4:2-3),洁净痊愈大麻疯病人的祭是赎罪祭。那么,逻辑上,大麻疯是否对罪人的惩罚呢?这问题更可伸引到罪与罚的猜想:疾病是否冥冥中神明对过犯的惩罚?

在不久前约伯记的分享中,我们讨论过约伯三友之一的比勒达,也发现他口中的“公义”神学,其实是异教神学:有好报是好人,否则是就坏人。(参徒28:4)思考生老病死,我们不宜采用非黑即白的方法。

首先,我们肯定,神对天地万物的创造,没有包括大麻疯以及诸般疾病(创1:31)。万物,包括我们称呼的细菌、病毒等,当然是神造的,但“起初创造”的时候,它们都是“好的”(创1)。细菌之蜕变为病菌(如麻疯杆菌),病毒之变为病毒,是因为人的堕落犯罪,换取神对万有的咒诅(创3),于是人间出现疾病、死亡。在摩西五经时代,麻疯病如洪水猛兽,当为百病的表表者。如果说病痛的根由是罪,我们必须从始祖犯罪的层次讨论,而非“谁谁生病因为他不属灵”。

麻疯病得洁净,预表基督的救赎让世人的罪得洁净,可以重新与神和好。事实上,新约圣经中,麻疯病只出现在福音书中,不但主耶稣自己医治麻疯病,而且授权他的门徒们医治麻疯病。我们感谢主以他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过——属灵的麻疯病,叫罪人与神隔绝的。           —- David Yip

2019-7-17

利未記13:1-59

接續利未記第12章論述婦人產後的不潔淨,第13章論到人罹患大痲瘋病的不潔。

在利未記中的大痲瘋是多義的,包括人的各種惡性皮膚病,衣物、房屋的黴菌與發霉,顯然是不潔淨的。
大痲瘋的起因可能是傳染,也可能是因為犯罪而有的。
因此,人是否罹患大痲瘋,是要由祭司來檢驗、鑑定;病變是否痊癒,也是要由祭司來檢驗與鑑定。

本(13)章用了很長的篇幅律定大痲瘋的檢驗作法,不論人的皮肉上長了癤子、癣、瘡、火斑、白斑、淤肉、白毛,乃至脫髮、禿頭,都要給祭司查驗,是否為大痲瘋。

如果確認是罹患大痲瘋,不但是不潔淨,也會傳染別人,患者更是有罪的。
患者必須被隔離,離開群體,以防傳染;
又因為是有罪的,是不潔淨的,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有如認罪悔改,舉喪服孝。在遇到人的時候,要喊叫「不潔了,不潔了!」警告人,讓人避開。

聖經記載,米利暗是因為弟弟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就毀謗摩西,立即被神懲罰,長了大痲瘋。
烏西雅王(又名亞撒利亞)心高氣傲,干犯耶和華神,不聽祭司勸阻,強行要在聖殿香壇燒香,結果神懲罰他,當場讓他的額上發出大痲瘋,也被逐出王宮,一直到死。(代下26:21)
這些案例讓我們理解,許多時候人犯罪,受神懲罰而得大痲瘋重症。
就必須回到主面前,認罪、悔改,求主赦免,並求主潔靜。
求主憐憫我,拯救我,再一次赦免我的罪,潔凈我,保守我。        —- Solomon Liu

 

2019-7-16

利未記11:1-47;12:1-8

在創世記第七章就記載上帝要挪亞區分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帶進方舟,但沒有說明那些是潔淨的與不潔淨的。
在利未記第11章,上帝清楚的指示那些是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
分別從走獸、飛鳥、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四大類說明。

當以色列民在曠野的時候,生活環境接觸到的動物種類有限,能用作為食物更是有限;神的律例中所指示的潔淨與不潔淨,聖經裡雖然沒有多作「為什麼」的說明,但在當世是容易區別遵行的。
近代的聖經學者結合生物學的知識,進一步探討神所吩咐的律例,有許多見解與分析,幫助我們理解了神的旨意。

用蹄行走的獸,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是潔淨的,這些是草食性動物,行走速度較慢的,如牛、羊、鹿等,肉質營養與衛生方面確實比雜食性動物為好。
水中游動的活物,有鱗有翅(鰭)的魚是潔淨可吃的;無鱗無翅(鰭)的魚類,甲殼類生物被列為不潔淨,較難理解,看法不一,但大體來說,一些無鱗無鰭的魚類、甲殼類生物或因膽固醇甚高,或因在水中易受汙染而含毒素,都是食品營養要謹慎考慮的。
空中的飛鳥中列為不潔淨的,都是捕食動物或是吃腐肉的鷹類,體質上也會因吃了腐肉而帶有病毒細菌。
四足有翅的昆蟲,除了幾種會蹦跳的螞蚱是可吃的之外,其他地上爬行的活物,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都不可吃,如蛇、蠍、蜥蜴、蜘蛛、壁虎、守宮等,是可以理解的。
至於四足用掌行走的獸,如狗、貓等,人類喜歡飼養為寵物,卻被列為不潔淨,應該是與野生的肉食性有關,牠們獵殺動物(體弱的動物),也吃腐肉,體內常有寄生蟲、病毒、病菌,易使人受感染。

在大洪水之前,人類是素食的,只吃植物;大洪水之後神才讓人類吃肉類。
如果人不貪口腹之慾,不追求奇胗異獸,神律法中潔淨的動物已經足夠我們食用了。
主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太15:11)
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在主耶穌基督的救恩中,已經有了新的啟示,新的定義,使我們明白,神所造的,都是好的(創1:20-25),神所潔淨的,人不可當作俗物(徒10:9-16)。
而現代保健觀念,也建議少吃肉類,多吃果蔬,實在是回到神起的旨意。

至於利未記12章,論到婦人生育後的不潔。
因為胎兒在母親腹中孕育成長,胎兒的新陳代謝全在母腹中藉臍帶、胎盤與母親連結,透過母親的血脈與代謝系統而完成,使胎兒健康成長。
因此,母親產後,體內留有胎兒代謝的汙穢,是為不潔淨。

母親孕育胎兒時期既然體內存有汙穢,是為不潔,產後就當藉贖罪祭的獻上,求主潔淨。
生男孩不潔淨7天,產血不潔須居家33天;現代對婦女生育給假42天坐月子,正如聖經所吩咐,何等奇妙。
然而,為什麼生女孩就不潔淨14天,產血不潔須居家66天?實在不明白,但總有神的美意。

總之,神的旨意是──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罪中)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
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阿們。        —- Solomon Liu

 

 

 

 

 

2019-7-15

利未記10:1-20

這是亞倫與其子剛完成承接祭司獻祭事奉典儀(第九章)便發生的不幸事故。

耶和華神臨在,榮光充滿會幕,有火從天上降下,燒盡壇上祭物。
隔天,亞倫兩個兒子就違背神的吩咐,用凡火獻祭,立即被神擊殺,用火燒滅。
這是人的罪性的表彰,身為祭司,剛剛承接聖職,卻不謹遵神的吩咐,自以為是的用自己的方法作神的工,虧缺了神的榮耀。
按第八節所述,亞倫二子可能是在事奉之前喝過酒而犯此過犯。
神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家遭此巨變,卻不得舉哀,但以色列全家要為神所發的火哀哭;
因為為民獻祭贖罪的祭司首先犯罪,豈能為民典範?豈能教導神子民?豈能為民贖罪?
亞倫家遵照摩西指示處理兩個兒子後事之後,竟又忘記獻贖罪祭的典儀,祭司要在聖所的聖壇旁邊吃至聖的祭物。
摩西察覺獻祭典儀的疏漏,深怕再得罪神,而怒斥亞倫剩下的兒子。
亞倫說,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喫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有此警惕與悔罪,得蒙了神的喜悅與憐憫。

經此教訓,亞倫後裔世世代代為祭司之職,務必戒慎恐懼,嚴謹遵守聖典律例,一絲不苟,方能在耶和華神的聖所壇前為民獻祭贖罪,分辨聖俗,分別潔淨的與不潔淨,並能教導一切律例。

我們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卻不再須要替人獻祭,是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為世人一次獻上,但我們仍然必須遵守主的誡命,謹守聖潔,萬不可輕忽、萬不可自以為是、萬不可不分聖俗。

詩篇31:1-24

我們身處世俗罪惡的世界,
必有自身肉體情慾的軟弱,必被信奉虛無之人的逼迫,必遭仇敵撒旦的攻擊,
致使我的眼睛乾癟,力量衰敗,骨頭枯乾,身心不安舒。
生命為愁苦所消耗,年歲為歎息所曠廢。

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
因為神在堅固城裏向我施展奇妙的慈愛。
因為神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
神把我們藏在祂面前的隱密處,免得遇見人的計謀;
神必暗暗地保守我們在亭子裏,免受口舌的爭鬧。

耶和華啊,我仍舊倚靠祢,祢是我的神;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神手裏。
我終身的事在祢手中,求祢使祢的臉光照僕人,
求祢為祢名的緣故引導我,指點我。

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都要愛祂!
耶和華保護誠實人,足足報應行事驕傲的人。
凡仰望耶和華的人,你們都要壯膽,堅固你們的心!

—- Solomon Liu

2019-7-13

利未记第九章

这里述说的,是七天洁净、按立典礼之后的事。在第八日,会幕中的祭坛第一次在敬拜中代表以色列民献上祭礼。就如在第八章一样,第九章也以献祭的条例开始。准备好祭物后,以色列民前来聚集。地点应是会幕外的场院。“亚伦和他儿子”是祭司,“长老”代表民众,负责呼召各支派前来。全以色列聚集的目的是,今天是大日子,“因为今天耶和华要向你们显现”(4)。

神向罪人显现与罪人同在,首先是罪人的众罪必须得赎被洁净,方可得见圣洁神。我们看到摩西指导亚伦和他儿子们,即众祭司,首先为自己献上,然后为众百姓献赎罪祭,“都照耶和华所吩咐的。”(7)赎罪祭献毕,“摩西亚伦进入会幕、又出来为百姓祝福、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现。”(23),众民因神的临在“就都欢呼、俯伏在地。”(24)

根据新约希伯来书,利未记第八、九章所记载的,是基督救赎的“一个表样,所献上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来9:9)利未记中的众多礼仪和律例,只是基督耶稣救赎的预表。完美的赎罪祭,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稣自己。作为神的羔羊,他“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来9:12)

这也是我们今天得以朝见神的唯一根据。耶稣基督比天使比摩西绝对更美!          —- David Yip

2018-7-12

利未记第八章

利未记八、九章是全书独特的部份,出埃及记29:1-37所叙述的,在这里正式成为现实。在摩西带领下,以色列人经历了出埃及的种种神迹、西奈山上颁佈十诫、会幕的设立、关于敬拜的诸般律例、法度,现在是祭司的正式按立以及会幕、祭坛成圣仪式,好让以色列民族开始以敬拜作为生活的中心。

亚伦和他儿子们的祭司按立仪式,有以色列全会众的参与和见证。(8:1-3)在神和以色列人面前,仪式的所有细节,“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8:9)。这告诉全以色列,敬拜是遵照神指引的方式,而不是按照习俗和文化传统。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四百年,遭受当地异教文化污染。一如当年神要求他们的先祖亚伯兰“离开”,今天,以色列民也必须离开四百年的污染,步步不离耶和华神的指引和带领。

第八章几乎完全用来记述两个独特的仪式:祭坛与会幕的洁净成圣和祭司的按立。这一系列的洁净仪式在七天内完成。大祭司是一个独特的职份。他的服饰与其余等次的祭司不一样,也只有他的按立是用油膏立(8:12),这也是用来使帐幕和祭坛成圣的油。

一切洁净、成圣仪式完成后,祭坛开始使用献上燔祭。在随后的七天里举行按立祭司仪式。

“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这句话,在圣经中,一字不差共计出现七次,六次出现在利未记,还有一次在民2:34。而在利未记中,这句话在第八章出现了五次。为什么这一系列的按立、洁净、成圣礼,如此强调“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呢?

条条大路无疑通罗马,但教会的最终目的地不是罗马。只有“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去走成圣的道路,能够讨取神的喜悦。“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主耶稣是体贴天父旨意的最高典范。          —- David Yip

2019-7-11

利未记第七章

赎愆祭,有解释说是较轻的罪,也有说是民事的罪(愆)。赎愆祭为众罪而设。轻罪重罪,其实都是罪,都亏缺神的荣耀,也亏缺了神子民的位份,都需要救赎和挽回。所以,第七节明说:“赎罪祭怎样,赎愆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

神为他的子民提供了一条出路。对于从百姓到祭司所“误犯”神的律例和诫命,神设计了赎罪/愆祭,好让他们得赦免。注意可被赦免的罪,不包括挑战神的绝对权威等背叛行为。这是约翰一书5:16-17的旧约版本。

赎罪祭(原文hatta,英译通常是sin offering)是让罪得到洁净(4:1-513)。赎愆祭(原文asham,英译guilt offering)的目的和献祭的方式与赎罪祭相同,是让罪人的罪得赦免(5:10, 7:7),但内容与赎罪祭不同。赎愆祭除了要求罪人认罪(5:5)、献祭,还加上对犯事的人作出物质性的惩罚。这已经在4-6章表述。

赎愆祭的祭物,是祭牲的部份而不是全部,即“肥尾巴和盖脏的脂油、两个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两旁的脂油,并肝上的网子和腰子”(7:3-4)由祭司以献祭的方式献给神,作为“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5:15),或其它欺骗、诡诈、抢夺、欺压、说谎起誓等的惩戒。犯事者除了必须归还不义所得,还须额外付出20%作为赔偿。献祭的祭物,祭牲的肉、皮和素祭的祭物,都归祭司所得。

赎愆祭的条例里提及发假誓作假见证。当时当地的传统,发誓作见证都指着神的名而作。如此而作的假誓假见证,是把神也圈在虚妄中了。有见及此,犹太人后来的赌咒发誓被宗教贵族引导而“进化”成指着天、地、圣殿、或耶路撒冷而不指着神的名,以为如此可以逃脱发假誓作假见证干犯神的罪孽,不料换取来主耶稣“什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的拨乱反正。

7:11-35是平安祭的条例。
平安祭,shelamim,原本指“贡品,敬呈礼物”,就是以礼物表达敬意。犹太人的传统是,献礼的时候,授受双方都以“shalom”(平安)互相问候,“平安祭”的翻译因此选定。子民向神献平安祭,表示在神的临在中,敬拜者与祭司一道经历与神临在(团契)的无比平安。           —- David Yip

2019-7-10 (II)

2019-7-10 (II)

利未記6:8-30

祭司獻祭(燔祭、素祭、贖罪祭)的責任

雖然五種祭各有不同的意義,也有不同的作法,但職司獻祭的祭司必須聖潔、儆醒、謹守、慎微。

第一,燔祭壇上的火必須常常燒著,永不可熄滅。
祭壇上的火,起初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時時加柴,用以焚燒祭物;若未獻祭,也不可任其熄滅再用凡火燃點。猶如神子民與神連結的關係,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
當在曠野時,會幕時常遷移,祭壇上的火須保持燒著不熄滅,並非易事。祭司們必須儆醒、謹慎、勤奮。

第二,祭司的服儀必須保持聖潔。
祭司在聖所事奉,當著細麻衣褲,意表聖潔;要倒壇上灰燼於聖所外,就須另換衣褲,不可使聖衣沾染不潔,祭司必須儆醒,慎微,不可輕忽。
觀諸今日教會,事奉態度乃隨會眾喜好,欠缺敬虔儆醒與謹守,殊應省察。

第三,獻祭的祭物分屬祭司的,是至聖的。
利未人沒有產業,是替代以色列民中頭生男子侍奉神的;祭司是利未支派中亞倫的後裔,專司替以民獻祭。除了各支派奉獻十分之一以供應利未人之外,祭司也可得獻祭祭物的部分,是至聖的。祭司當在聖所吃,以敬虔、感恩的心領受。
但在亞倫受膏做祭司之日,及其後裔受膏就祭司職之日,祭司的素祭必須完全燒化,無所保留。祭司必須無我,全人屬主!

第四,獻祭的器皿必須保持聖潔。
贖罪祭的祭物煮在鍋裡,若是陶土瓦器,必須打碎,棄之不用;若是金屬銅器,必須摩擦刷洗,不使贖罪祭物殘留,汙穢殘存。
繁文縟節,旨在分別聖俗,祭司必須謹守上帝律例。

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都是聖潔的國度,有君尊的祭司,不可輕忽神所賞賜的尊貴職分,務當聖潔、儆醒、謹守、慎微。         —- Solomon Liu

2019-7-10

利未記5:1-19, 6:1-7

這是耶和華神吩咐所當獻的五祭中的第五祭,贖愆祭。

贖愆祭與贖罪祭似是一致的,甚至5:6說,「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贖罪祭Sin Offering的定義是清晰的,贖愆祭的定義比較廣,在英譯上有Penalty, Guilt Offering, Trespass Offering,可以理解為,贖罪祭是關乎屬靈生命的贖罪,贖愆祭是關乎生活中心思意念與言語行為的贖罪,以及當事人自己並不知道的過犯,一經指出,即是犯罪。

「不知者不罪」,是在情、理與法的關係上的權衡,先情理,後論法;或是因為「小罪」誡之而不罰。這是人情,而我們的天父,永生的上帝更是滿有慈愛憐憫的。
然而,罪就是罪,罪沒有大小、輕重。
就如同我們初到異地,不理解當地風土人情與法律,難免觸犯法律,或可因為不知而得恩典,免受責罰,但不能因為不知者不罪,罪就不算為罪。神說,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出34:7)。

神是至聖的,是完全的,神要我們像祂一樣的聖潔、完全 (利19:2;太5:48),是無可指摘的 (彼後3:14),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弗5:27),甚至連皺紋都沒有。
我們靠著這屬血氣的肉體,是不可能做到全然聖潔,唯有因著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寶血遮蓋與塗抹,才能使我們的罪過不被記念。

我們在天上的父,謝謝您的慈愛憐憫,您體恤我們的軟弱,雖欲行善卻由不得我們;
也體恤我們的無知,常有誤犯的過犯;
卻讓我們可以在聖靈的感動中,使我們省察到自己那隱而未顯的罪;
更讓我們可以因著您愛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寶血得以塗抹,
感謝讚美主,求主鑒察我的心思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阿們!        —- Solomo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