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7-6

羅馬書Roman 4:1-25

「因信稱義」是羅馬書的核心信息之一。
使徒保羅在前一章強調說,人稱義不是用遵行律法的立功之法,而是用信主之法。
因為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在本章,就以「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為例,再次論道猶太基督徒堅持「守律法行割禮才能得救稱義」的錯謬。
v.3, 10保羅引創世記15:6「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是在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前(創17:24),說明得救與稱義並不在乎遵行律法的儀文,乃是因為信。保羅又說v.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其意義是說,當一個人相信神,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向神認罪悔改的時候,就得救了,就被稱為義了,並不是因為那人「遵行律法」了。

於是使徒保羅說,v.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保羅並不否定猶太/以色列基督徒的守約行割禮,但外邦人基督徒並無必要行割禮就能得救,因耶穌基督得以成為神的兒女,同為後嗣。

本章最後說,v.21-25 亞伯拉罕與撒拉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有些未信朋友說,我也想作基督徒,但是我還不夠好,不夠資格作基督徒;等我更好了以後再作基督徒吧。
成為基督徒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些什麼,不是因為我們的道德言行比別人更好。成為基督徒單單是因為「信」,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替世人成為贖罪祭、挽回祭,成為世人的救贖主。
成為基督徒單單是因為「信」,相信自己是罪人,憑靠自己不能除罪,只能相信並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使自己的罪被赦免,因信被為稱義,因信得永生的福份。這就是耶穌基督救恩的福音,是有拯救罪人的大能的福音。

詩篇Psalms 85:1-13

神是聖潔公義的神,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要審判/刑罰罪。
但是神也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
讓我們學習可拉後裔在詩篇裡向神的呼求──

祢赦免了祢百姓的罪孽,遮蓋了他們一切的過犯。
祢收轉了所發的忿怒和祢猛烈的怒氣。
拯救我們的神啊,求祢使我們回轉,叫祢的惱恨向我們止息。
耶和華啊,求祢使我們得見祢的慈愛,又將祢的救恩賜給我們。
我要聽神耶和華所說的話;因為祂必應許將平安賜給祂的百姓祂的聖民;他們卻不可再轉去妄行。
祂的救恩誠然與敬畏祂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 —- Solomon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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