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30

撒母耳記下12:1-31;詩篇71:1-24

大衛犯了大罪之後,耶和華神差遣拿單去責備大衛。
拿單的陳述是用富戶欺凌窮人作比喻,大衛就甚惱怒那人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接著就指明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件上的罪行。
主耶穌基督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纔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太7:3-5)

在人來看,大衛犯的是淫亂的罪,犯的是謀殺的罪,按摩西的律法都是死罪,但因為大衛是王,沒有人敢指出。執政掌權者也常玩弄權柄以掩飾自己的罪行。
先知卻宣達了神的審判:(撒下12:9-12)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既『藐視我』,……『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主耶穌基督也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路12:1-3)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12:31)

拔示巴與大衛生的孩子重病七天,大衛在聖殿裡禁食認罪禱告,直到孩子死了,大衛知道神已經赦免他了。那無辜的孩子替代了大衛與拔示巴的罪刑,就預表了主耶穌基督是以無罪的替代有罪的而死。
大衛的悔罪,作了詩篇51篇說: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大衛真心的認罪悔改,得蒙神的悅納,因此成為「合神心意的人」。

此後,神又讓拔示巴生了一個兒子,所羅門,神給他起名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並且,也讓大衛在攻取亞捫的拉巴城之戰役,大獲全勝,國勢更強盛。

聖經敘述大衛的罪行時,不提拔示巴的名字,用的是「赫人烏利亞的妻」;等到大衛向神認罪悔改,聖經的敘述才用了「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
直到新約聖經記載耶穌的家譜時,仍然記著「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也記著「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
世人都是罪人,沒有一個義人,然而,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的本體,祂來到世上就是要召罪人,不是召義人,甚至是為罪人捨命,親自作為贖罪祭、挽回祭,成就了救贖大功。

詩篇71:1-24

本篇詩篇沒有註明是否出於大衛,但卻是表明一位將要衰老的人對神的敬畏之心。
兩段敘述(1-13, 14-24)都是詩人從年幼到年老,一生對神的信仰與信心。

前一段是數算神的恩典,頌讚神的榮耀──
求祢憑祢的公義搭救我,救拔我;側耳聽我,拯救我!
求祢作我常住的磐石;祢已經命定要救我,因為祢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
我的神啊,求祢救我脫離惡人的手,脫離不義和殘暴之人的手。
許多人以我為怪,但祢是我堅固的避難所。
祢的讚美,祢的榮耀終日必滿了我的口。

第二段是矢志一生要傳揚神的公義與權能──

神啊,自我年幼時,祢就教訓我;直到如今,我傳揚祢奇妙的作為。
神啊,我到年老髮白的時候,求祢不要離棄我!
等我將祢的能力指示下代,將祢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
我的口終日要述說祢的公義和祢的救恩,因我不計其數。
我要來說主耶和華大能的事;我單要提說祢的公義。
祢是叫我們多經歷重大急難的,必使我們復活,從地的深處救上來。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稱讚祢,稱讚祢的誠實!
我歌頌祢的時候,我的嘴唇和祢所贖我的靈魂都必歡呼!         —- Solomon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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