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27章3-10节刻画了犹大的死。犹大的死有着深刻的神学意义,我们如果仅仅从批判的角度来解读犹大这个人和他的行为,那并不足够。其实我们每个人从某种意义来说都做过犹大,为了各自不同的“三十块钱”,都卖过主。这三十块钱可能是来自人的荣耀,可能是金钱,可能是名誉地位,可能是肉体情欲等等。当我们将自己的“三十块钱”置于主名之上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卖主了。当这些东西在我们灵里占据上风,当追逐这些东西成了我们人生第一要义时,我们已经是背叛主了。所以圣经一再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提摩太前书6:10,)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歌罗西书3:5)。求神不断更新我们、坚固我们,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单以认识我主耶稣基督为至宝(腓立比书3:8)。此外,犹大此处的后悔,不是产生赦罪功效的悔改。他以了结自己生命的行为“赎罪”,也不能够救他的灵魂。我想犹大跟随了主三年半,也曾位列十二使徒,却轻看这职分,最终失落了救恩。这真的让我们警醒。我们如果不常常在主里面,不依着主的道去行,我们是会失脚的,因为魔鬼这世界的王如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走,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8)。如果我们不坚持住在主的话语里,是无法抵抗魔鬼的进攻的。
接下来我们看到耶稣面对祭司长、文士和彼拉多的审问始终保持沉默,但是对他的身份,他坚定的予以承认。这让我想到一句经文,“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箴言26:4-5)”。我觉得我们基督徒可以跟我们的主学一个样式,在为主作见证的时候,在宣讲真理的时候,寸步不让;同时又有智慧懂得在何时何事上保持沉默。
最后在耶稣的安葬问题上,财主约瑟的义举令人钦佩。因为彼时他并不清楚主耶稣会从死里复活,他的行为我领受是出于一种公义。要知道他去求彼拉多要耶稣的身体,是要很大的勇气的,因为耶稣是死刑犯,且是犹太宗教领袖极其憎恶的。他做这个事情并没有任何属世的好处,完全是出于他善良公义的为人(路加福音23:53)。我想我们基督徒既然与约瑟一样是素常盼望神国的人,那么他的善良、公义与放胆,我们也是需要学习的。求主给我们善良公义的心!
—Mary 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