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申命記5:1-33

在和合本圣经中,“遵行”一词出现了168次,48次是在申命记中。申命记第五章是摩西重申十条诫命。在以色列人就要进入迦南的时候重申十诫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迦南各族所行的在神眼中看为可憎,神不允许以色列人也照着行。

主耶稣在新约中将律法总结为爱神和爱人,并称之为“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40),我们可以按照这个总纲,将十诫划分为爱神的部分与爱人的部分。十诫前四诫揭示纵向的“人—神”关系,不可以有别神、不可以雕刻偶像、不可妄称神的名、要守安息日为圣日。注意在第四章,摩西列举了不可雕刻的各类偶像,如此强调是因为迦南各族就是这么干的。以色列人后来的历史证明这四诫他们都干犯了。他们拜别神、雕刻偶像、妄称神的名作恶、不守安息日,导致神厌恶他们的献祭,不听他们祈祷(赛1:13-14)。

十诫的后六诫调整的是横向的“人—人”关系。第五诫是孝敬父母。孝敬父母首先是尊重他们,不可粗暴对待,然后是赡养的责任。但圣经禁止祖先崇拜,并把父母放在上帝之上。此后五诫分别禁止谋杀、奸淫、偷盗、假见证和贪恋他人的配偶、财物。

如果我们诚实,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没办法行全律法,即便在行为上靠主一时行出来了,我们的内心如何我们并不知道(路9:55)。主耶稣在登山宝训重讲律法时,给我们揭示了律法的“残酷性”:律法也管你的心思意念,跟兄弟动怒就是犯杀人罪,看见女人动淫念就是犯奸淫(太5:28),这样就没有一个行律法的人可以站的住了,因为律法原是让人知罪(罗3:20)。于是耶稣基督来了,他是神的爱,他为了成全律法上了十字架,又复活使我们称义。如保罗所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

但我曾经听到过一个荒谬的说法,新约时代,十诫不需要守了。这是错误的,十诫永远都是基督徒的行为准则,基督徒要靠着主,靠着圣灵的引导不断学习十诫,践行十诫。只是我们因着肉体的软弱无法守全,因此求主不断的赦免我们,跌倒后可以重新靠着主站立。         —- Mary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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