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14章
本章经文是上一章(13)颁布律法的继续,内容可分为两部分,1)对13:8-46所界定为不洁净的洁净礼;2)大麻疯灾病人所处房屋的处理。54-57节是13、14章的小结。
1-32节:个人洁净礼
对大麻疯病人的洁净礼是祭司诸般礼仪中叙述得最为详细的礼仪。祭司首先审察、证实麻疯病经已痊愈。为洁净礼所准备的献祭之物,与民数记19章列举的相同。民数记中的祭物是用于以色列民中触摸尸体的洁净礼。
洁净礼后,求洁净的人还需剃发、净衣、洗澡,然后可以进入营区。个人洁净礼看来与第八章中祭司的按立礼相似,血与油均在两个礼仪中使用,而且,人的四肢都有礼仪上的特别安排。
洁净礼的最后仪式时献上赎罪祭、燔祭和素祭,祭物的丰俭,可以按照求洁净人们的具体经济情况安排。
今天,麻疯病不是常见病。但显然,大麻疯是传染性非常强的疾病,因此,律法严格规定了对麻疯病人的隔离措施。据悉,麻疯病由麻疯杆菌传染致病,麻风杆菌侵蚀人的末端神经。除了肉身所受的苦楚,麻疯病患者还需经历精神的折磨。律法上说:“身上有长大痲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利13:45)主耶稣将大麻疯与瞎眼、瘸腿、耳聋归类(路7:22)。染上大麻疯是非常不幸的事情。
大麻疯痊愈后,病人可以藉赎罪祭得洁净(参上文)。赎罪祭是为罪献上(4:2-3),洁净痊愈大麻疯病人的祭是赎罪祭。那么,逻辑上,大麻疯是否对罪人的惩罚呢?这问题更可伸引到罪与罚的猜想:疾病是否冥冥中神明对过犯的惩罚?
在不久前约伯记的分享中,我们讨论过约伯三友之一的比勒达,也发现他口中的“公义”神学,其实是异教神学:有好报是好人,否则是就坏人。(参徒28:4)思考生老病死,我们不宜采用非黑即白的方法。
首先,我们肯定,神对天地万物的创造,没有包括大麻疯以及诸般疾病(创1:31)。万物,包括我们称呼的细菌、病毒等,当然是神造的,但“起初创造”的时候,它们都是“好的”(创1)。细菌之蜕变为病菌(如麻疯杆菌),病毒之变为病毒,是因为人的堕落犯罪,换取神对万有的咒诅(创3),于是人间出现疾病、死亡。在摩西五经时代,麻疯病如洪水猛兽,当为百病的表表者。如果说病痛的根由是罪,我们必须从始祖犯罪的层次讨论,而非“谁谁生病因为他不属灵”。
麻疯病得洁净,预表基督的救赎让世人的罪得洁净,可以重新与神和好。事实上,新约圣经中,麻疯病只出现在福音书中,不但主耶稣自己医治麻疯病,而且授权他的门徒们医治麻疯病。我们感谢主以他的宝血洗净我们的罪过——属灵的麻疯病,叫罪人与神隔绝的。 —- David Y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