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10:1-20
這是亞倫與其子剛完成承接祭司獻祭事奉典儀(第九章)便發生的不幸事故。
耶和華神臨在,榮光充滿會幕,有火從天上降下,燒盡壇上祭物。
隔天,亞倫兩個兒子就違背神的吩咐,用凡火獻祭,立即被神擊殺,用火燒滅。
這是人的罪性的表彰,身為祭司,剛剛承接聖職,卻不謹遵神的吩咐,自以為是的用自己的方法作神的工,虧缺了神的榮耀。
按第八節所述,亞倫二子可能是在事奉之前喝過酒而犯此過犯。
神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家遭此巨變,卻不得舉哀,但以色列全家要為神所發的火哀哭;
因為為民獻祭贖罪的祭司首先犯罪,豈能為民典範?豈能教導神子民?豈能為民贖罪?
亞倫家遵照摩西指示處理兩個兒子後事之後,竟又忘記獻贖罪祭的典儀,祭司要在聖所的聖壇旁邊吃至聖的祭物。
摩西察覺獻祭典儀的疏漏,深怕再得罪神,而怒斥亞倫剩下的兒子。
亞倫說,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喫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有此警惕與悔罪,得蒙了神的喜悅與憐憫。
經此教訓,亞倫後裔世世代代為祭司之職,務必戒慎恐懼,嚴謹遵守聖典律例,一絲不苟,方能在耶和華神的聖所壇前為民獻祭贖罪,分辨聖俗,分別潔淨的與不潔淨,並能教導一切律例。
我們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卻不再須要替人獻祭,是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為世人一次獻上,但我們仍然必須遵守主的誡命,謹守聖潔,萬不可輕忽、萬不可自以為是、萬不可不分聖俗。
詩篇31:1-24
我們身處世俗罪惡的世界,
必有自身肉體情慾的軟弱,必被信奉虛無之人的逼迫,必遭仇敵撒旦的攻擊,
致使我的眼睛乾癟,力量衰敗,骨頭枯乾,身心不安舒。
生命為愁苦所消耗,年歲為歎息所曠廢。
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
因為神在堅固城裏向我施展奇妙的慈愛。
因為神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
神把我們藏在祂面前的隱密處,免得遇見人的計謀;
神必暗暗地保守我們在亭子裏,免受口舌的爭鬧。
耶和華啊,我仍舊倚靠祢,祢是我的神;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神手裏。
我終身的事在祢手中,求祢使祢的臉光照僕人,
求祢為祢名的緣故引導我,指點我。
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都要愛祂!
耶和華保護誠實人,足足報應行事驕傲的人。
凡仰望耶和華的人,你們都要壯膽,堅固你們的心!
—- Solomo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