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未记是一部颁布自天庭的律例,指示如何在地上为至圣君王、万有主宰耶和华神设立宝座以接受选民的敬拜。预表耶稣基督的救恩。写作时间:应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后进入迦南之前的四十年间。圣经学者们认为这段时间在主前1446至1406年,比对中华史,为商朝中叶。
第一、二章
本书开始,神即晓谕子民如何预备和献上两项最重要的祭:燔祭(第一章),和素祭(第二章)。
* 燔祭的祭物,用没有残疾的公牛、公羊、以及斑鸠或雏鸽。献上的祭物应当全然焚烧在坛上,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素祭的祭物,用无酵细面或是初熟庄稼的新穗子,调上油、盐、乳香。素祭不可有酵和蜜。
我们发现,第二章3、10两节一字不差:“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认真的圣经学生应当思考:
* 问题一:第一章是关于献燔祭,第二章则是素祭。但“至圣”的反复强调,全在第二章。“至”就是“最”的意思。如此,是不是第二章的素祭要比第一章的燔祭更加重要呢?
* 燔祭,原文意为“上腾”。燔祭的意义是:敬拜者以燔祭的上腾馨香,呈递他们心中求见神的渴盼,并且恭候神的垂顾。
* 素祭,不知何解,钦定本译作“meat offering”,“荤祭”,候教。素祭的原文minhab,本来泛指“祭”,但在五经中,祭司们按具体指示内容理解并执行为不含腥荤的“素祭”,恰如其份。素祭,表达我辈在圣洁、全能神面前全然卑躬屈膝的低微位份。朝见神,不乔装(乔装无用),素面全无粉黛。
* 问题二:教会今天为何不在礼仪和形式上献祭如仪?
以上俩问题,欢迎列位藉多方祷告,求圣灵开启,在解经三原则,即原文(或英文)、上下文、以经解经的基础上讨论、探索、指教。尔我之辈,众皆圣徒,追求真理,言者无罪。 —- David Yip